根据《梅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因窗口服务工作需求,梅州市梅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决定在人数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在“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所聘人员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与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2026年梅州市梅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字扫描版、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对提交的所有应聘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0时0分正式开启,至2026年1月12日23时59分截止,逾时恕不受理(以报名系统接收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由广东嘉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应聘者须确保报名表中填写的学历、职称等信息均有相应证明材料支撑,若信息与材料不符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本次资格审查不设材料补充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补充材料。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资格以及应聘者的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应试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三)计算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人员须在梅州地区内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中“一般健康检查”项目及《广东省入职体检基本项目指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复审时由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介绍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由用工单位和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
体检、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弃权的需提交书面弃权声明。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工单位和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五)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资格复审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东嘉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www.jyhr.ltd)网站中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派往用工单位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按照有关要求向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备案等手续。
(六)聘用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约204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约2550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交部分),根据平时工作业绩考核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
四、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用工单位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由用工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扣除绩效工资处分、终止劳务派遣协议等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公告由梅州市梅江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和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报名时间有效期内咨询电话:0753-2299926(广东嘉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广东梅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4日

